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8-24浏览次数:18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国家语委有关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教委、语委2016年工作要点,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在征求本市部分高校、区县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2016年上海市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14日。

二、测试时间

20161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通知为准。

三、报名要求

(一)各学院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测试。

(二)各学院根据《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表》(附件1)采集报名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时,请务必按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表》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填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中性别、民族、出生地、证件类型、学历、所学专业、职业等7项均有下拉框,请选择下拉框中内容,不得自行进行填写。

2、报名表中“证件类型”项建议统一选择下拉框中的“身份证”。

3、报名表中黑色字体为必填项,蓝色字体为选填项(建议填写)。

(三)学生报名时须交电子相片1张,具体要求如下:

1、相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格式。

2、相片比例建议为390*567像素(宽*高)。

3、相片大小必须小于1M

4、相片命名必须为证件号,并与报名表中所填证件号码一致,如:报名表中所填的证件号是123456,则该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

5、建议相片的背景色为单色背景,如蓝色、红色或白色等。

四、测试费及书费

1、测试费为60/人,如果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试费一律不退。

2、《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指导用书》为35/本(自愿购买)。

五、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表》和报名学生电子相片汇总后,于201691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周涛<013401>,主题注明“学院名称+2016汉字测试报名人员信息+共计**人”。相关考试费用及书费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47)。

联系人:周涛  苏伟

联系电话:38284279

                                                                   上海海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824

附件1.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