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作品参加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9-02浏览次数:3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以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海市语委决定开展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长征精神,传承中华文化。

二、组织机构

本活动由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主办,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易班网承办。

活动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

三、参加对象

本市高校学生。

四、活动流程

1.2016914日前,有意参加该活动的学生请将书法作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47)。

2.2016920日前,校语委推荐10件书法作品,并填写好《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统一报送至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参加市级评选和展示活动。

3.20169月下旬,组织专家开展市级评选。

4.201610月,开展市级展示活动,优秀获奖作品将在长征组歌主题教育活动现场展示,在部分高校进行巡展,并在上海教育电视台、《东方教育时报》、易班网和上海语言文字网等媒介上进行展示。

五、内容和要求

1.提倡书写老一辈革命家的诗词;提倡书写长征亲历者在著作中的名言警句;提倡书写外国友好人士、记者、学者对中国长征的评价以及重走长征路的感悟体会等。

2.提倡书写自己创作的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的诗词。

3.作品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作品须使用毛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作品宣纸尺寸应为四尺以内。

作品须落款、加盖印章,填写《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作品登记卡》(附件2)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须装裱。

4.参加活动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凡投稿者被发现或被举报有代写等弄虚作假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设网络人气金银铜奖及佳作奖若干名。

2.单位奖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根据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

 

 

附件:1.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2.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作品登记卡

 

 上海海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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