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18

各位考生:

2016年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定于1022日(星期六)举行。现将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考试时间:

三级:

等级科目

考试时间

场次

注意事项

计算机系统与网络技术

8:00-10:30

A

请提前15分钟入场;

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信息系统与数据库技术

8:00-10:30

A

多媒体应用系统技术

8:00-10:30

A

   

   二级:

等级科目

考试时间

场次

注意事项

JAVA程序设计

11:30-13:30

B

请提前15分钟入场;

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C 程序设计

11:30-13:30

B

14:00-16:00

C

16:30-18:30

D

VB.net 程序设计

11:30-13:30

B

C#程序设计

11:30-13:30

B

Python程序设计

11:30-13:30

B

2、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具体请见准考证背面内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3、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计算器、优盘、录音器材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随身携带手机者无论开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启用手机信号屏蔽仪。

4、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考试过程中不能使用U盘,所有U盘使用在服务器上都有记录,一旦使用按作弊处理。

5、考生进场后,即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保持考场安静,严禁喧哗、吸烟。

6、开考时启动桌面考试系统,考生须正确输入准考证号码及密码(开考前公布),答题前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不按规定操作的后果一律自负

7考试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准冒名顶替,不得有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等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上海海事大学考试考务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成绩将作零分处理。

8、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9考试过程中已完成的试题部分,注意随时按照要求上传,以防机器突然发生故障。考试过程中若发生考题以外的问题随时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处理,不要自行操作机器。考试没结束前不可按左上角“交卷离场”,一旦点击“交卷离场”就不能再继续进行考试。

10、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题。考生应点击“交卷离场”,出现“可以离开”的界面,并且等监考老师确认后才能离开考场。

11、准考证补办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1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行政楼 249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