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本科学生评教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125

 

各学院、各位本科同学:

本学期本科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自第13周周一起至选课预选(预计17周)前,学生须登录到新教务系统进行评教。评教内容包括:课程评教、班导师测评、辅导员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的登录方式

1.登录“数字校园平台”——“新教务系统”(首页右下角“应用列表”)。

2.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shmtu.edu.cn/),左侧“学生服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数字校园平台相同)。

二、学生评教的具体操作

1.课堂教学评价即对照相应指标进行选择性评价,简称为“课程评教”。

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教”——“课堂教学评价”,点击进入后,页面会显示本学期待评的课程清单列表(不含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逐条点击具体课程信息中的“进行评估”(蓝色字体),逐项勾选后点击“提交”(一门课程不能全部勾选“优+”,否则系统设置为需修改后方能提交),相应课程的评教状态自动更新为“已评教”。提交的已评教课程不能修改。重复操作上述流程,直至完成全部课程评教。

2.班导师工作评价即对照相应指标进行选择性评价,简称为“班导师测评”。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学生评教”——“班导师测评”,点击进入后,页面会显示本学年的班导师,逐项勾选并填写文字留言后点击“提交”。一旦提交后不能修改,请在提交前认真核查。

3.辅导员工作评价即对照相应指标进行选择性评价,简称为“辅导员测评”。

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教”——“辅导员测评”,点击进入后,页面会显示本学年的辅导员,逐项勾选并填写文字留言后点击“提交”。一旦提交后不能修改,请在提交前认真核查。

三、注意事项

1.课程评教是在校本科生必须完成的,如果不评将影响学生下学期课程的选课。

2.学生留言是可选的,根据学生意愿填写,禁止复制相同内容给不同任课老师。每学期第3—18周可以给任课老师留言,学生留言对老师来说是匿名的。

3.评教的目的在于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使全校本科生受益,请同学们认真对待,真实、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任课老师在下学期补考结束后(开学第2周)才能查询评教结果,不含任何学生个人信息。

4.评教期间如有问题可致电:38284286;教务系统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38284272;数字校园平台密码遗失,需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至图书馆B708室绑定手机号,然后通过该手机号自助重置密码。

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评教工作。

 

附件: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时间安排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2017年5月11日

附件: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时间安排

 

阶段

周次

评教方式

面向学生

面向教师

备注

一

第13周一至16周五(5月15日至6月9日)

课程文字留言

开放

学生自愿(第3—18周可以给任课老师留言)

课程评教

班导师测评

辅导员测评

开放

关闭

学生必须参加

二

第17周至18周

课程文字留言

开放

学生自愿

课程评教

班导师测评

辅导员测评

关闭(预选课前开放)

 

三

第19周之后

课程文字留言

关闭

课程评教

班导师测评

辅导员测评

四

下学期开学第2周

课程评教

班导师测评

辅导员测评

关闭

开放查询

教师(辅导员)如有异议可咨询教务处(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