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举办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80周年,在解放战争、抗日战争及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自由的历次斗争中,无数同胞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谱写了多少可歌可泣的爱国壮丽诗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历代诗词大家、文人墨客也创作了大量保家卫国、心怀天下的名篇佳作,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和自强不息精神从古至今一脉相承,是由中华经典铸就的、沉淀在每个中国人血脉中的文化基因。
举办诗歌创作活动,旨在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本次诗歌创作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语委办主办,上海教育电视台、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承办,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协办。活动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四、参加对象
全市大中小学校师生和社会诗歌创作爱好者。
五、创作要求
(一)押韵要求
为配合国家语委以普通话为基础的“中华通韵”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和总结诗歌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此次活动征集的诗歌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依据。
(二)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3.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三)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四)组委会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五)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六)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活动流程
(一)作品报送(5月-6月)
请于6月23日16:00前将作品报送表电子稿报送至michael622@163.com,学校将推选出诗歌创作者2名(作品不超过6篇)参加市级复评。
(二)市级评选(7月)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创作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网络等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特别优秀的作品将上报教育部语用司参加全国的活动。
(三)成果展演(10月)
创作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名家朗诵的形式进行集中展示。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赛费。活动设若干奖项,按照作品的比例评选,活动还将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网址:http://www.shyywz.com)网页上刊登。
联系人:周老师 苏老师
联系电话:38284279
上海海事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