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就2017届秋季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结业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届秋季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1. 办理对象: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通过重修课程获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
2. 办理流程
(1)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在专业入学当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下载《上海海事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内容,将申请表、结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申请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4日工作时间。
(2)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审核确认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如审核通过,填报《确定毕(结)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含申请表)于2017年9月15日下班前报教务科。
(3)教务科审核无误后上报教委打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申请换证的结业生请于9月22日后电话咨询具体领证日期,咨询电话:38284267。
二、结业生本学期重修课程
如有结业生需要本学期申请重修课程,请于第一周周四前(2017年9月14日)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重修课程申请,并将学院签字的《上海海事大学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附件2)交到教务处信息中心(第一教学楼A区203)进行现场选课。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