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推动广大师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学院根据《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拟支持举办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览表》(附件1,其中序号2-6为学校重点资助学科竞赛项目)组织申报各学科竞赛项目,并确定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五年内指导过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2.负责人为长期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跨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竞赛的项目优先资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关联紧密的竞赛项目优先资助。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原则:建设期内,须加强竞赛项目宣传,开设竞赛专题讲座;组织校内选拔赛,学生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积极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组队工作力求做到规范、合理、公平、公正。
2.团队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指导水平高、效果好的指导教师梯队。
3.建设期内,负责人或团队教师须至少指导一项与该竞赛项目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4.项目管理:立项后由学校和学院(或重点资助项目负责人)签订协议,项目建设实行过程跟踪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教务处将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度、校内选拔赛开展情况、指导团队的稳定性等。对于无故不开展校内选拔赛、不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的项目,视为考核不通过。建设期满,须提交结题报告。学校统一安排项目考核。
5.附件1中的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和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为2018年上海市教委重点支持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2018年该两项大赛由上海海事大学承办,各学院可积极申报。
三、申报程序
1.2017年12月14日学校下发通知,负责人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各类学科竞赛资助项目申请表》(含重点资助学科竞赛项目)交至各学院,各学院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遴选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上海海事大学各学院2018年拟举办竞赛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47室),电子版发送至<910114>。各学院申报项目数不低于附件2《各学院申报竞赛额度分配表》中的最低承办竞赛数。
2.填写《申请表》时,团队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发现代签取消申报资格。
3.教务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最终审核汇总,组织专家评审,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四、资助经费及拨付方式
1.本次立项资助的项目,每项建设期限1年,个别竞赛根据举办时间可两年完成。学校根据历年发生的学科竞赛支出情况确定各项学科竞赛的实际资助经费额度。
2.拨付方式:根据学院申报的竞赛项目数,学校下拨经费。立项后拨付总经费80%给所在学院或重点资助项目负责人,竞赛结束视项目完成情况,拨付10%-20%项目余款,奖励经费按协议执行。
3.经费使用: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合理规划,主要开支为准备竞赛所需的原材料费用、参加比赛所需费用等。
联系人:苏老师 李老师 分机:38284279
附件: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