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届航海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99

2018航海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经与学院确认,教务处自201874日(第18周周三)开始发放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毕(结)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本学期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毕业审核工作:

第一批次为截止至620日确定资格的学生;

第二批次为从621日至716日确定资格的学生。

二、离校手续审核

学院审核相应批次确定资格学生的离校手续完成情况,为已办妥离校手续的学生开具《可领证书证明》,第一批名单于201872日(第18周周一)前报教务处,第二批名单于2018717日(第20周周二)前报教务处。

可领证书资格的查询请与学院联系,航海系办:卢老师,电话:38282910,轮机系办:袁老师,电话:38282920

三、证书发放安排

1本学期分为两个批次进行证书发放工作。

第一批次证书发放从201874日起至2018717

第二批次证书发放安排在2018720日(20周周五暑期值班时间)

证书领取地点:行政楼251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38284267

逾期未领或2018717日前未完成离校手续者则需开学后领取

2、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签字领取证书。前来领取证书的同学,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领证,领证时需要出具委托书(注明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教 务 处

201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