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届航海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27

2018届航海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经与学院确认,教务处自2018年7月4日(第18周周三)开始发放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毕(结)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本学期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毕业审核工作:

第一批次为截止至6月20日确定资格的学生;

第二批次为从6月21日至7月16日确定资格的学生。

二、离校手续审核

学院审核相应批次确定资格学生的离校手续完成情况,为已办妥离校手续的学生开具《可领证书证明》,第一批名单于2018年7月2日(第18周周一)前报教务处,第二批名单于2018年7月17日(第20周周二)前报教务处。

可领证书资格的查询请与学院联系,航海系办:卢老师,电话:38282910,轮机系办:袁老师,电话:38282920。

三、证书发放安排

1、本学期分为两个批次进行证书发放工作。

第一批次证书发放从2018年7月4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

第二批次证书发放安排在2018年7月20日(20周周五暑期值班时间)。

证书领取地点:行政楼251室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38284267。

逾期未领或2018年7月17日前未完成离校手续者则需开学后领取。

2、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签字领取证书。前来领取证书的同学,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领证,领证时需要出具委托书(注明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教 务 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