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春季毕业生证书发放工作安排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2-24浏览次数:190

各学院:

本学期将分为两次进行确定毕结业资格名单报送教委打印证书。

  第一批: 201913日(第17周周四)下班

  第二批: 2019121日(第20周周一)12:00

  两个批次上报对象:截止至报送时间点,能够确定毕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至上述第二批还未能确定毕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在下学期初补考结束后根据具体结论再报送。

    因留校察看已毕业但暂缓授予学位的2014级学生,如留校察看期已满且尚在最长修业年限者,请于上述两个报送日期前回校办理补授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上述两批证书学生领取证书时间:

   第一批:2019111日(第18周周五)至本学期结束时

   第二批:2019125日(第20周周五)值班时间(当天无法领取者,下学期开学后再领)。

   在本学期确定毕结业资格的学生,务必在领证日期前提前完成离校手续,领证当天需出具《领证凭条》、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领证,需出具委托书(注明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领证凭条》的开具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证书领取地点:行政楼251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38284267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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