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重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8-28浏览次数:647

各位同学:

 

现就2019届秋季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结业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届秋季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1. 办理对象: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通过重修课程获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

 

2. 办理流程

 

1)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下载《上海海事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内容,将申请表、结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申请时间:201992日至95日工作时间

 

2)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审核确认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如审核通过,填报《确定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含申请表)于20199615点前(第1周周五)报教务科。

 

3)教务科审核无误后上报教委打印毕业证书,同时制作学位证书。

 

4)申请换证的结业生办理好离校手续后,请于2019916日(第3周周一)起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开具《领证凭条》,凭《领证凭条》和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请出具委托书、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至行政楼251室领取证书。

 

二、结业生本学期重修课程

 

如有结业生需要本学期申请重修课程,请于2019910911工作时间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重修课程申请,并将学院审核过的 《上海海事大学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附件2)交到教务信息中心(第一教学楼A203室)进行现场选课。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1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