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报名”和“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4570

 

各位同学:

按照《关于2019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已完成导师遴选工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学生报名”和“师生互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1. 通过专业课程学习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及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途径,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2.实行“导师单独指导”“导师组协作指导”两种模式。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名,导师组共同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超过15名。

3.实行退出、淘汰、补选制度。允许学生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导师制,导师根据考核亦可淘汰不合格学生,或者导师可以补选新增学生。

4.实施“师生互选”制度。有意向的学生请于11月6日之前提交报名表,选择导师;导师组织师生见面会,实行双向选择。

二、实行范围

1.本次本科生导师制面向二、三年级学生,学生可跨学院选择导师。

2.各学院遴选导师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1

10月30日-11月6日

各学院加强宣传,动员有意向的学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报名表》(附件5,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

11月7日

辅导员汇总学生报名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3

11月8日-9日

①教学秘书汇总本学院学生报名信息,并将申报外学院导师的学生报名表转至相关学院。

②教学秘书将学生报名信息反馈给本学院导师。

4

11月11日-15日

导师组织“师生互选”见面会,完成学生遴选工作(附件9-11),将入选学生名单定稿报学院教学秘书。

5

11月18日-月27日

①导师与学生商定并填写《培养计划表》。

②各学院将入选学生《培养计划表》(附件6、7,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至工号<043836>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时间节点,组织各专业学生积极参与,继续推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相关工作,提高我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

联系人:苏老师(行政楼247室,电话:38284279)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相关信息表(附表5-11

 

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