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重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531

各位同学:

现就2020届秋季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结业生下学期重修课程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届秋季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1. 办理对象: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通过重修课程获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主要为已提前申请结业或强制结业的学生)

 

2.办理流程:

(1)结业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在专业入学当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下载《上海海事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内容,请务必在对应批次日期前提前将申请表、结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本学期分为三次进行确定毕结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名单报送。

第一批:2020年6月4日(第15周周四)

第二批:2020年6月19日(第17周周五)

第三批:2020年7月6日(第20周周一)上午

(2)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审核确认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如审核通过,填报《2020届秋季确定毕(结)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含申请表)报教务科。

3)教务科审核无误后上报教委打印证书。

(4)证书发放安排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如系补考后确定资格的学生,请于2020年9月17日(下学期第1周周四)前向学院提交结业换毕业的申请,届时请联系教务科林老师(行政楼251,电话:38284267)咨询领证具体时间。

三、结业生下学期重修课程

如有结业生需要下学期申请重修课程,请于2020年9月17日(下学期第1周周四)前至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重修课程申请,并将学院签字的《上海海事大学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交到教务信息中心(教学楼1A203)办理选课事宜。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结业证书换毕业证书申请表》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20 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