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学生选课实施办法》(沪海大教〔2017〕194号),现将2020-2021-2学期选课安排公布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为了提前消化选课问题,教务处定于2021年1月4日(第17周一)下午13:30~15:30 在教务信息管理中心(教学楼1A-203室)举行“选课咨询专场”,请对选课过程有疑问的学生提前咨询,保证顺利完成本次选课工作。
一、选课时间安排
轮次 | 选课对象 | 选课时间 | 学生进行的操作 | 备注 |
预选 | 所有年级 | 2021年1月5日 12:30~2021年1月7日 11:00 | 选下学期计划内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 不受容量限制;不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
正选 | 所有年级 | 2021年1月12日12:30~2021年1月14日11:00 | 被筛选下来的学生,可再次选下学期计划内课程 | 不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
2019级读大学英语(四)、大学英语(水上专业)(四)或者读英语特色课的同学安排在2020-2021-2开学第一周进行选课,具体选课安排于2020-2021-2学期第一周周一前查看教务处网站通知 | ||||
补退选1 | 2017级(包括延长学制学生) | 2021年3月8日12:30~2021年3月12日11:00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允许申请免考勤 |
补退选2 | 2018,2019,2020级 | 2021年3月10日12:30~2021年3月12日11:00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允许申请免考勤 |
补退选3 | 所有年级 | 2021年3月12日12:30~2021年3月15日11:00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允许申请免考勤 |
* 预选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执行“筛选”功能,根据必修、限选、任选的优先级别顺序执行选课筛选。
二、选课地点安排
1. 建议选课地点:学校计算机开放实验室(第二教学区C楼)。
2. 外网可以选课。
三、选课网址: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数字海大登录后,转“教务系统”
四、选课对象:除体育特长生以外的所有本科学生。
五、选课重要提示
1. 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都必须通过预选,正选后才能确定。学生必须参加选课,考核成绩才予以承认。
2. 所有本科学生(包括毕业班学生)都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选课。(预选和正选必须参加,否则可能导致必修课程无法选上的后果)。若必修课未选上应于正选期间予以反映并解决。
3. 管理员统一置课课程:
(1)2019级:体育(四)
(2)2020级: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水上专业)(二)、体育(二)
注: 2020级机电荷、电控荷、交运国际、视觉、国画和油画专业的大学英语由学生自行选课。
2019级读大学英语(四)、大学英语(水上专业)(四)或者读英语特色课的同学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选课,具体选课安排于下学期第一周周一前查看教务处网站通知。
4. 重修性质课程(包括跟班重修和单独重修班)在补选期间选择。
5. 修读《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同学请在预选和正选期间选课。预选不受容量限制,被筛选下来的同学在正选阶段可选择其他还有容量的该门课程。
6. 2020-2021-1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待成绩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选择重修。
7. 补退选选课注意事项:
所有同学在选课期间同一时间段不能自行同时选择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如遇冲突,操作如下:
(1) 重修课程
① 如需要选的重修课程与已选的课程不冲突并且容量满足,则可自行选上重修课程,自行选上的课程要求正常上课并考勤,由任课教师给平时分;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选课&计划—免考勤申请,网上提交申请选课,由管理员在选课结束后统一操作选课,不受容量限制,该种方式选上的重修课程免考勤,没有平时分,最后的成绩即期末卷面分。
② 如需要选的重修课程与已选的课程冲突或者容量已满,则可以登录教务系统—选课&计划—免考勤申请,网上提交申请选课,由管理员在选课结束后统一操作选课,不受容量限制,该种方式选上的重修课程免考勤,没有平时分,最后的成绩即期末卷面分。
③ 如果只与全周的实习实践课程部分冲突,在选课容量未满的前提下,补退选期间在“实习实践课模块”先退掉实习实践课,在补退选的其他模块先选上理论课。然后在“实习实践课模块”重新选上实习实践课。
(2) 非重修课程
如果只与全周的实习实践课程部分冲突,在选课容量未满的前提下,补退选期间在“实习实践课模块”先退掉实习实践课,在补退选的其他模块先选上理论课。然后在“实习实践课模块”重新选上实习实践课。
(3) 免考勤操作
① 网上免考勤申请选课时间与对应的补退选时间一致。
② 免考勤申请选课和自行选课只需选择一种方式,同时选择者按免考勤方式处理。
③ 选课全部结束后一天内,管理员根据免考勤报名结果集中办理选课,并于教务处网站公布选课结果。
8. 选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反映。
9. 如数字校园平台密码遗,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至图书馆B708室绑定手机号,然后通过该手机号自助重置密码。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请同学们慎重对待选课!
选课管理部门:教务信息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教学楼1A-203室
电话:021-38284273
教务处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