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反馈,学生对于《上海海事大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内容理解有出入,导致疑问较多。现将在读学生的大学英语修读政策整理如下,请同学参照执行。
一、英语分级模块及修读要求
2017级及以后年级英语修读要求为“8+X模式(X可为0,4,8)”学生的政策:
学年学期 | 8+0模式 | 8+4模式 |
第一学年 | 修读大学英语(一)(二) | 修读大学英语(一)(二) |
第三学期 |
大学英语修读结束 | 【第一次进入特色模式】CET-6高于(含)425分: 修读1门特色英语(2学分)+免修大学英语(三)(2学分); |
【普通模式】CET-6低于425分:修读大学英语(三)(2学分); | ||
第四学期 |
---- | 【普通模式】:修读大学英语(四) (2学分); |
【第一次进入特色模式】:大学英语修读结束 【第二次进入特色模式】:修读1门特色英语(2学分) |
(注:8+8模式在8+4模式下,根据专业计划要求,第三、四学期每学期外修1门指定英语特色课(总计4学分)。)
大学英语(四)课程不允许重修,第一次修读不及格后,根据CET-4成绩折算重修成绩。
其他因不可抗力导致上述修读要求无法执行时,以对应学期或学年的修读办法或通知为准。
二、英语修读的计划完成情况说明
如上述修读要求所示,英语分级模块包含英语特色和普通英语两种模块,学生根据自己进入的模块只要,修读通过其中一个模块,在计划完成情况查询界面的“英语分级模块”一栏的“是否通过”就会显示“是”,即表示已完成英语修读要求。
三、关于成绩转换的操作问题
免修课程成绩在特色模式分班的学期末,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办理折算,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38282779.
大学英语(水上专业)课程,除课程名称有区别外,其他政策与大学英语保持一致。
本文作为简易解读,具体以《上海海事大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