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和选课办法,允许但不建议学生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修读,则需注意:(1)培养计划中的先修课程说明;(2)先修课程的课程号必须与本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课程课程号一致。
2. 跨专业选课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和选课办法,可修读非本人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内课程,但只有与本人所在专业培养计划中必修、限选课程不雷同的课程方可作为选修课程处理,记任意选修课学分。(专业培养计划内没有任意选修课要求的学生,修读跨专业课程不计算为毕业要求学分)
3. 国际交流生问题
(1) 我校去海外学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凡不涉及学籍异动的(指外出交流学习一学期的),应在选课时段内删除本人在海外学习学期的我校所有课程;交流学习返校后,根据《交换生海外学习计划表》和《交换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办理相应课程的成绩转换。
(2) 其他学校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应填写《交换生选课登记表》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办理选课手续。
4. 休复学问题
(1)学期中办理休学的学生须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办理退课手续,未办理退课手续的,则休学当学期已选课程作已修读课程处理,成绩记为不通过。
(2)复学学生应在学期初补选阶段完成选课,复学当学期的所有课程均需学生自己操作选课。复学手续未办完而需选课的可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提前选课申请。
本说明由教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与中心联系。
地址:教学楼1A203室,电话:021-3828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