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继续实施“跨校辅修专业”制度。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辅修专业证书。
一、各校辅修专业及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开办学校 | 学期数 | 总学分 | 每学分听课费 | 招生计划人数 | 报名专业限制(主修专业为以下专业的不能报名) |
金融学 | 复旦大学 | 3 | 27 | 130元 | 25 | 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经济学类 |
法学 | 复旦大学 | 3 | 27 | 130元 | 25 | 法学(海商法)、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 |
日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4 | 32 | 180元 | 15 | 日语 |
法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4 | 32 | 180元 | 15 | 无 |
德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4 | 32 | 180元 | 15 | 无 |
法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6 | 50 | 162元 | 15 | 法学(海商法)、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 |
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查询。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二、报名及录取
1. 报名条件
从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招生。凡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0及以上,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均可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6月3日。
3. 报名方法
1)登录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shmtu.edu.cn),进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教学过程--辅修报名。
2)每位学生只可报一个跨校辅修专业。
4、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跨校辅修招生规模,按照第一学期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都计算在内)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同时报名了跨校辅修和校内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优先录取跨校辅修专业,在跨校辅修不录取的情况下,和其他报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一起排名,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跨校辅修专业录取名单,请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
三、辅修学费
被跨校辅修专业录取的学生请根据“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上开设辅修专业学校的辅修注册缴费通知,按时注册缴费。不按时缴纳辅修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资格。
四、上课时间与地点
自下学期起,每周六在开设跨辅专业的学校(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课。具体时间与教室待定。如仍受疫情影响学生无法到校上课的,授课方式暂定为线上。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咨询
为了让学生更多的了解跨校辅修专业,教务处定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13:00-16:00,在教务信息管理中心(教1A203室)举行“跨校辅修专业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活动,欢迎同学们届时前往咨询。如有跨校辅修相关的事宜咨询,也可致电38284272。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