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科创导师“学生报名”和“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4791

各学院:

按照《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工作管理办法》(沪海大教〔2021380)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科创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已完成2022年科创导师的遴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学生报名”和“师生互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本次互选的导师为各学院已考察遴选的导师/导师组(附件1);学生原则上是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大一年级学生如确实有意愿且有兴趣参加学科竞赛等活动,可以申请报名。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1.实施师生互选原则,师生均可跨学院选择。具体由导师组织“师生互选”,完成学生遴选工作。

2.导师指导模式实行“导师单独指导”“导师组协作指导”两种模式。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名,导师组共同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5名。

3.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名导师或一个导师组报名。

4.实行退出、淘汰、补选制度。允许导师、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相应的变更。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125-9

各学院加强宣传,动员有意向的学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制学生报名表》(附件2),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

1212

辅导员汇总学生报名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3

1213-14

1)教学秘书汇总本学院学生报名信息,并将申报非本学院导师的学生报名表转至相应学院。

2)教学秘书将学生报名信息反馈给本学院导师。

4

1215-22

导师组织“师生互选”,完成学生遴选工作,将入选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秘书。

5

1223-30

1)导师与学生商定并填写培养计划表(附件3),签订协议书(附件4)。

2)导师提交协议书(含培养计划表)一式四份,由学院签字盖章、汇总后,交教务处(行政楼247室)。

3)各学院将《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工号<064361>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时间节点,组织各专业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师生互选工作,落实本科生科创导师具体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创业水平。

    联系方式:陈老师(38284266)、周老师(38284279)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信息汇总表(2022).pdf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学生报名表.doc

     附件3: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组)培养计划表.doc

     附件4: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协议书(2022).doc

     附件5: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师生互选信息汇总表(学院).xlsx

     附件6: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科创导师及学生变更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