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地点
第二教学区A区及B区的一楼公共教室,视自习人数、教学活动、暑期教室建设项目需要,由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开放时间
每日8:00—22:00。
三、使用规定
1.进入自习室要仪表端庄,做到衣帽清洁,不穿拖鞋、背心、裤衩。
2.严禁在自习室及其周围打闹、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等。
3.不得用任何物品抢占座位。
4.不得在自习室内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5.保持自习室及其周围的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在门窗、桌椅及墙壁等处乱刻乱涂。
6.自觉爱护教学设备和设施,若损坏教室设施,除需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7.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自习结束后请将个人书籍、资料等物品随身带走;开放教室实行“日清扫”制度,遗留物品将被作为无主物予以清理,以保证教室的正常教学使用。
8.增强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晚上结伴出行;自习期间相互理解、相互体谅,遵守文明礼仪,避免相互干扰。
9.自习室内不得就餐、抽烟,不得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
请同学们安排好学习和生活,关注自身健康与安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