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活动,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沪海大教〔2022193号),决定开展2021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课程工作。

一、申请范围及时间

1.2021级在校本科生

2.申请时间:20249月9-9月13

二、申请原则

1.每位学生在校期间修满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学分,超出部分中,可提出转换申请,由各学院具体核准认定。

2.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可以转换课程的成果类别指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且为在校期间获得

3. 可转换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科学与技术类或创新创业类一门课程,以及不超过2学分的专业选修课,且只能转换已修课程中的不及格课程或未修课程的学分。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提交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完成初审,并核实该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完成情况。

2.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47室)复核成果材料。

3.由所在学院认定可以转换的课程,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务信息管理中心(第一教学楼A楼203室);一份留存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档案袋。并请学院提交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认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至syxue(at)shmtu.edu.cn

    请各学院根据时间安排及申请程序,落实好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学分转换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罗老师 38284279 薛老师 38284273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2021级).doc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认定申请汇总表(2021级适用).xls

 

教务处    

202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