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秋季补考后确定毕(结)业资格的同学,请于9月23日起工作日上班时间凭学院开具的《领证凭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楼251教务科领取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领证如系委托他人代领者,请出具委托书、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特委托 全权代表我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随附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