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1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期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向考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具体联系方式将公布在报名网站首页。
2.考生考前应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s://cet.neea.edu.cn/html1/category/16123/566-1.htm)观看考试流程视频,熟悉考试环节。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候考室报到,由三教B与C区之间北门进入。第一考场(第3教学区C楼201)的考生到第3教学区B楼103报到;第二考场(第3教学区C楼203)的考生到第3教学区B楼105报到。
4.考生入场须出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按弃考处理。
5.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其他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及考试用书、参考材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入场后须在指定考试用机上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录、测试设备、作答。考试结束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考试期间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6.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1)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件;(2)进入考场后,未按要求对考试设备进行测试;(3)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吃食物、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未经监考人员许可离开教室;(6)对考场工作人员有言语或肢体冒犯或攻击行为;(7)故意损坏考试设备,包括并不限于计算机、耳机等设备;(8)协助他人作弊,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请他人替考;(9)以任何媒介复制或窃取任何部分的考试材料;(10)携带通讯工具或智能穿戴设备,考试相关资料等违禁物品;(11)在准考证空白处书写与考试有关内容;(12)其它违规情况。
有以上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继续考试的资格,成绩无效。如果在考试完成后,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及考点核实考生存在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7.考试期间系统出现问题时,考生须及时举手示意,经系统管理员和监考员确认本场不能排除系统故障,将安排至另外场次进行考试。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