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9-22浏览次数:10

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研究生,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吸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实施办法(试行)》(沪海大研〔2024104号)和《关于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预通知》,现正式启动选课事宜。

1.报名范围

现为本校四年级本科学生。鼓励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提前修读研究生阶段课程。

2.可选课程

经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筛选,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可供本科生修读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

3.选课须知

选课时间:9月21日-23日(第2周周一12:00至周三24:00)符合条件的本科生使用微信扫描选课海报中二维码进行选课,每人选课不超过2门,先到先得。


选课须确保有条件按时出席,与本科学习任务不冲突。本科学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按照硕士生同等要求进行课程考核。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不额外收取学费。

如需查阅招生信息,请访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公众号。课程详细信息可咨询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4.名单公布

选课问卷提交成功的本科生,从第3周开始即可按照课表跟班上课,遗漏的教学内容可与任课教师沟通,不单独补课。

研究生院对选课名单进行审核。如若个别课程排课、容量等信息临时发生变化影响到本科生修读,届时将个别沟通。选课名单经审定后,预计第3周在研究生院、教务处网站等平台公布。

5.成绩保留、转换

1)自课程考核通过之日起,成绩三年内有效,可抵充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后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学生在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后,应在已修课程成绩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课程学分认定手续。相近课程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可后予以认定,认定的学分数不超过已修课程的学分数。

2)学生如未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已修读通过的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院可出具成绩证明,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认定后,可转换为本科阶段相应课程学分。同一门课程仅可转换一次。

3)如所修课程考核未通过,对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没有影响。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后,如对成绩不满意可再次修读,不按重修标注,原成绩不计入绩点计算。

6.培养办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8284587

开课学院

研究生教学秘书

电话

经济管理学院

李老师

38282456

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黄老师

38284600

法学院

黄老师

38282177

交通运输学院

罗老师

38282300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孙老师

38282536

外国语学院

钟老师

38282708

物流工程学院

刘老师

38282608

商船学院

李老师

38282900

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

38282808

理学院

 李老师

38282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梁老师

38283392


附件12026-2027(1)本科生提前修读课程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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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6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