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海事大学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报名”和“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37

 

各学院、各位学生:
按照《关于上海海事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已完成导师遴选工作,现启动“学生报名”和“师生互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1.通过专业课程学习指导和学生参与课题的研究,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
2.实行“导师单独指导”、“导师组协作指导”模式。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量在5人以内,导师组共同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能超过15人。
3.实施“师生互选”制度。有意向的学生在428日之前提交报名表,选择导师;导师组织师生见面会选择学生。
二、实行范围
1. 本次本科生导师制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学生,学生可跨学院选择导师。
2. 学生只能选择附件2内各学院遴选并公布的导师。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1
4月24日-4月28日
有意向的学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报名表》,交至辅导员。
2
4月29日
辅导员汇总学生报名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3
4月30日
①教学秘书汇总本学院学生报名信息,并将申报外学院导师的学生报名表转至相关学院。
②教学秘书将学生报名信息反馈给本学院导师。
4
5月4日-5月5日
①导师组织完成学生遴选工作,并将入选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秘书。
②导师与学生商定指导培养计划。
5
5月6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将入选学生名单定稿和培养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位学生积极参与,各学院积极推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相关工作,督促导师做好学生指导工作,提高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
联系人:苏老师(行政楼247室,电话:38284279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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