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2015立项“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海大教字[2008]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于4月下旬对我校2013、2014、2015立项的166个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及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5年立项的2年期项目(附件1)。若项目已完成所有预期目标,可申请提前结题,请项目负责人按结题答辩要求递交材料。
(2)提交材料(附件2):
A、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B、提交研究阶段小结:阐述项目立项以来小组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等,要求篇幅不少于1500字。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请项目负责人将纸制版材料提交到各学院相关科创负责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附件方式发送至各学院相关科创负责老师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16年4月中期检查+项目编号”。
学院 | 姓名 | 办公地点 | 分机 | |
商船学院 | 黄老师 | 商院G332 | 2919 | |
交通运输学院 | 刘老师 | 交运楼205 | 2357 | |
法学院 | 唐老师 | 法学院418 | 2140 | |
经济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经管楼329 | 2455 | |
物流工程学院 | 袁老师 | 物流楼509 | 2626 | |
信息工程学院 | 朱老师 | 信息楼311 | 2808 |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郑老师 | 海洋楼401 | 2509 | |
外国语学院 | 黄老师 | 外语楼210 | 2710 | |
文理学院 | 杨老师 | 教学楼1C201 | 2210 | |
徐悲鸿艺术学院 | 吴老师 | 教学楼1C217 | 2280 |
(4)中期答辩:各项目组自行准备PPT等相关材料,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自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
2、结题答辩:
(1)答辩对象:2015年立项1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和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附件1),部分2013,2014,2015年立项的延期项目及其他2014年立项的提前结题项目。
(2)材料提交(附件3):
《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员研究报告》《指导教师结题评语》《项目开展过程记录》《项目经费使用记录》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请项目负责人将纸制版材料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附件方式发送至smukechuan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6年4月结题答辩+项目编号”,如“2016年4月结题答辩CXS201501001”;邮件附件名称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手机号” ,如“CXS201501001张三18812345678”。
如果项目成果包含实物模型、网站或软件,需提交一份演示视频光盘,其中包含作品的外观图片以及功能演示视频等。
(4)结题答辩:各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好PPT等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答辩过程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如有实物作品需带到现场演示,如实物不便携带可现场播放演示视频,专家提问时间为五分钟左右。
中期检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结题答辩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教务处主页。缺席答辩的项目视为放弃,项目自行终止。如项目提前结题,请按结题答辩要求递交材料。如项目变更、延期或终止,请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件4、附件5),并于4月8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47。
联系电话:38284279 李老师、苏老师
教务处
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