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辅修专业招生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5-09浏览次数:22

 

2016年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辅修专业招生通知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继续实施“跨校辅修专业”制度。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2016年东北片教学协作组成员高校(复旦、同济、财大、上外、上理工、海事、海洋、电力、体院、杉达、上外贤达、二工大、华政、上贸大、海关)的学生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一、各校辅修专业及招生人数

跨校辅修专业名称

开办学校

学期数

总学分

每学分听课费

招生计划人数

报名专业限制

主修专业为以下专业的不能报名

备注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复旦大学

4

30

130

22

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经济学类

 

金融学

复旦大学

4

30

130

24

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经济学类

 

新闻学

复旦大学

3

27

130

22

 

法学

复旦大学

4

30

130

不限

法学(海商法)、法学(卓越人才班)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详见附件“关于2016年复旦大学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及教学培养的公告”)

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

同济大学

4

29

100

20

 

会计学

上海财经大学

4

30

110

不限

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学(ACCA课程班)

 

工商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

4

29

110

20

 

日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4

32

180

15

日语

 

法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4

32

180

15

 

德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4

32

180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理工大学

4

26

120

5

计算机类

 

法学

华东政法大学

6

60

162

13

法学(海商法)、法学(卓越人才班)

辅修学士学位(详见附件“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跨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教学计划”)

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查询。

二、报名及录取

1. 报名条件

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招生。凡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0及以上,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均可报名。

2. 报名时间

20165168:30—201651816:00

3. 报名方法

1)登录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http://jwc.shmtu.edu.cn),进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我的报名。

2)每位学生只可报一个跨校辅修专业。

4、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跨校辅修招生规模,按照成绩绩点(所有课程成绩都计算在内)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同时报名了跨校辅修和校内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优先录取跨校辅修专业,在跨校辅修不录取的情况下,和其他报名第二专业(学位)学生一起排名,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跨校辅修专业录取名单,请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

三、辅修学费

被跨校辅修专业录取的学生请根据“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上开设辅修专业学校的辅修注册缴费通知,按时注册缴费。不按时缴纳辅修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资格。

四、上课时间与地点

除有特别说明的课程外,自下学期起,每周六在开设跨辅专业的学校(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课,具体时间与教室待定,日后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上公布。

五、咨询活动

为了让学生更多的了解跨校辅修专业,教务处定于2016512日下午13:00-16:00,在1A203室举行“跨校辅修专业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活动,欢迎同学们届时光临。

                                                                                        教务处

                                                                                     201659

附件:

 1、 关于2016年复旦大学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及教学培养的公告

 2、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跨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