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了做好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对象
已修读所在专业培养计划第一学年规定的必修课程、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本专业前10%的学生,详见附件1。
二、转专业报名注意事项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最多能填报第一、第二共2个专业志愿。
2. 中荷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专业、交通管理(新国航)专业、法学(卓越法律人才)专业、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会计学(ACCA)专业、交通运输(国际班)专业不实行转专业。
3.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个专业的卓越班,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但外专业学生不能转入。
4. 2017级学生转专业采取“学生报名、转入专业面试考察录取”方式进行,各专业扩容计划人数、转入要求、面试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8年9月4日左右公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主页通知。
三、转专业报名工作安排
采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模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10:00——2018年9月3日12:00。
请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教务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