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度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暨免费测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10-30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本科2024级同学: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语〔2008〕4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7年度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信息〔2026〕15号)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7年度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暨免费测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政策口径

(一)免费测试对象

2027年度享受免费测试的对象为我校2024级中国籍在籍本科生。具体测试日期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为准,请关注教务处下学期具体通知安排。

(二)政策说明

1.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条第三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要求,原则上我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全部参加测试报名。凡在报名确认过程中放弃本次申报,或在报名表上选择不参加测试的学生,不再保留免费测试资格。

2.其他年级学生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但可自行报名参加社会考点举行的测试或我校后续安排的“收费测”,并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测试费。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班级统计

各学院按照《2027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表(班级)》(附件1)格式,以班级为单位逐人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1.已享受过免费测试的学生,包括专升本、插班生已在原就读学校参加过测试,以及在其他学段、批次已享受过一次免费测试等情形,须在“已享受过免费测试(签名)”栏由学生签名。

2.自愿放弃本次免费测试的学生,须在“确认自愿放弃测试(签名)”栏由学生签名确认,放弃后不再保留免费测试资格。如学生暂时无法确定,建议不作放弃处理。

3.确认参加测试的学生,须在“确认参加测试(签名)”栏由学生签名。

4.目前不在校的学生,由辅导员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意愿后代为签名。

5.表格填写完成后,由辅导员审核签字。

(二)学院汇总

班级统计完成后,各学院按照《2027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表(学院)》(附件2)格式,汇总报送本学院各班级统计情况,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统计数据须以实际在籍学生数和学生本人确认为依据,不得未经征求学生意见凭主观填报,避免漏报、错报。

(二)确保学生充分知晓

各学院要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填表要求,确保应测学生对测试政策及相关工作的知晓率达到100%。

(三)规范过程管理

各学院须留存完整的工作底稿和相应文字说明材料,并妥善保管,以保证过程可核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16日(校历第10周周一)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49室(教务处考试考务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8284268。



附件:1.2027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表(班级)

            2.2027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人数统计申报表(学院)



教务处   

2026年10月30日